今起取消全省政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标服务收费

 昨日,记者从成都市发改委获悉,日前,省发改委、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发布了《关于规范全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服务收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3月1日起,要取消全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标服务收费,并停止收取政府集中采购招标文件工本费和招标文件编制成本费。

  据了解,《通知》是在全面清理全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含原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地(矿)交易中心)经营服务性收费的基础上,重新规范全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收费项目和标准。明确从3月1日起,要取消全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标服务收费,并停止收取政府集中采购招标文件工本费和招标文件编制成本费。同时,在上述收费项目取消和停止后,各级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对于地(矿)产交易服务费,《通知》明确予以保留,收费标准仍按原省物价局、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重新制定地(矿)产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执行。同时,地(矿)产交易手续费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得列支“交易场地的建设和管理、设备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办公用品及管理人员”费用。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矿)产交易中心)提供场地及相关服务的费用纳入财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