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我会概况
新闻中心
会员简介
会员服务
交流推介
非公党建
慈善公益
联系我们
我会简介
我会荣誉
主要职能
组织架构
商会章程
商会历程
在线入会
通知通告
时政要闻
双商风采
在线会刊
主席
副主席
副会长
常委
执委
直属会员
团体会员
政策汇编
教育培训
金融服务
法律维权
走访调研
企业咖啡时
双商品牌
交流合作
企业补贴最高50万!人才超市实习、见习功能现已上线
根据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二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2]34号)、《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十二部门关于转发<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二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2]71号)
,对相关用人单位给予支持性政策:
(一)补贴支持
组织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16至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见习补贴。各地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对年度吸纳见习人员超过200人、留用率超过60%并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就业见习基地,给予
50万元
一次性奖补;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上述两项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底。
按照川人社办发[2022]34号规定,将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从原来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80%提高到100%
,取消对国家级、省级、市级见习示范基地上浮补贴标准。
(二)税费支持
见习单位支出的见习补贴相关费用,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符合税收法律及其有关规定的支出,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激励推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四川省省级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认定和考核管理办法》,在开展国家级就业见习示范单位和省级就业见习基地评选时,优先激励参加本次计划并表现突出的各类单位。
来源|成都市工商联
上一篇
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致敬,高温下城市文明的守护者!
下一篇
争创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倡议书
文章分类:
时政要闻
通知公告
分享网站
新浪微博
QQ分享
QQ空间
豆瓣网
百度贴吧